问题 | 可以将房地产他项权证注销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不可以房地产他项权证单独注销。
如果担保的债务已经履行完毕,应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办理完毕注销登记时,他项权证也会失效。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 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
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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