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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留置权和质权的区别?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留置权和质权的区别为:
1、成立条件不同,质权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条件不同,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
3、法律关系客体不同,质权标的包括动产和财产权利,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实现不同;
5、消灭不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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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6: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