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生有负责联系转院的义务是哪里的规定 |
分类 | 医疗纠纷-美容及医疗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医师在提供诊疗服务时需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中的公平、公正原则及规范性条款。如根据《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之相关规定,医师有责任且必须在整个诊疗过程中向每一位患者详细阐述其疾病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应的治疗措施。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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