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告法人诽谤罪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例中的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此条款对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以及交通秩序罪行的构成要素及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给予了明确的界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此条款没有直接对诽谤罪作出详细阐述,但这并不代表其对诽谤罪毫无涉及。 诽谤罪,通常定义为故意捏造虚假事实并加以传播,从而损害他人名誉,且情节严重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诽谤罪的构成要素包括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等方面。 若法人(企业或组织)的行为满足上述诽谤罪的构成要素,从理论角度来看,是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然而,对于法人诽谤罪的具体案件分析,还需考虑到更多的细节因素,如诽谤行为的具体事实、证据、影响范围以及程度等等。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是否应当追究法人诽谤罪的责任,则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做出判断。 总的来说,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九十一条并未直接涉及诽谤罪,但是根据刑法中有关诽谤罪的相关规定,从理论层面来看,法人诽谤罪的责任是有可能被追究的。 至于实际是否会被追究,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定进行全面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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