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起诉费用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相关之司法程序中,每宗申请需缴纳基本费用50元至最高额度300元不等。
若涉及财产细分与分割,指财产总值未逾于20万元者,则无需额外加收任何费用; 倘若财产总价值超出此限,其超出部分则须按照0.5%的比例进行额外缴纳。 对于侵犯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及其他人格权等各类侵权诉讼案件,每宗均需缴纳100元至最高额度500元不等的基础费用。 此外,如涉及损害赔偿,且赔偿金额未超5万元者,也无需额外缴纳费用; 但如超过此数值范围,其中自5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过量部分需按照1%的比例进行额外缴纳; 而再超过10万元的部分,仍需按0.5%的比例继续缴纳费用。 针对其他非金钱纠纷类案件,每宗基础受理费用为50元至最高100元不等。 至于金钱案件,则根据诉讼求偿要求所恳请之金额或价额,以特定比例划分为多阶段累加交纳相应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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