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如何处罚 |
分类 |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规,在售出的某类假药具备以下特定条件之一时,相关机构应依法启动刑事案件调查程序:
(一)该假药中含有超过法定含量的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 (二)其包装中所标注的主要成分并未含于其中,有可能延误患者正确的诊断和治疗时机; (三)该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范围超过国家有关部门所批准的标准,亦可能因此误导医生的判断而影响治疗效果; (四)该药品欠缺在紧急情况下实施救治所需的必需有效成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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