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优抚家庭子女指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优抚家庭子女是指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现役军人等所有军人的子女。
抚恤对象包括:三属(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三红(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 优抚对象抚恤金标准如下: 1、一次性抚恤金,如果属于因工死亡的,那么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一次性抚恤金,属于因病死亡的,那么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如果是因病死亡的,那么其丧葬费4000元,因公死亡的为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非农户1人月补助210元,2人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1人月170元,2人以上的每人每月150元。 5、员工或者公职人员死亡除了进行赔偿相应的死亡补偿金,还需要进行支付相关的丧葬费,这也是国家规定的赔偿项目之一。 抚恤金领取流程有: 1、如果职工有工作单位的,由其直系亲属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材料到单位去办理,再由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抚恤金; 2、如果职工没有单位的,则其直系亲属可直接携带上述材料前往社保局办理,经审查属实后会发给抚恤金。
法律依据:
《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第一条,本办法的优待对象包括: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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