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企单位取暖费发放标准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国企单位取暖费发放标准:各地方不同,以山东为例:厅级每人每年1500元处级,每人每年1100元,科级每人每年900元,科员以下每人局瞎每年700元。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高级技师每人每年1100元,技师、高级工每人每年900元,中、初级工,普通工人每人每年7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八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有的企业可能二者同时发放,比如某企业对生产一线职工按每人100元/月的标准发放了取暖费,同时还在冬季为职工提供防寒服、木炭、电炉等劳动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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