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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共同海损一定要有人为因素吗
分类 损害赔偿-公共安全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共同海损行为须出于人为干预,为保护共同利益并非仅限于单个船方或货物所有者的财物安全。在执行此类行为之前,务必审慎评估并充分考虑所产生的后果。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主要涵盖了船舶损失、货物损耗以及运费消耗等方面,然而,运费的损害仅针对届时支付的运费部分,并不涉及预先交付的运费部分。关于共同海损的费用,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应将应急安置港口的额外支出、替代性措施的经济代价以及众多其他零散的关联费用纳入考量范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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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9: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