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旅游局怎么认定低价游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确定"低价游"的标准时,往往需要参考以下几个核心维度:
首先,针对旅游产品的价格问题,其必须显著低于该产品的运营成本,这其中涵盖了交通、住宿、饮食、景区景点门票等多元消费项目的合理累加总额。 次之,在行程制定上,我们需要考察是否存在大量的购物环节或者需要游客支付额外费用的项目(例如自费项目),并且这些购物行为和自费项目都不是由游客主动自主选择的,而是被迫或者以其他方式被强制参与进来的。 再者,我们需要详细审查旅游服务的品质是否与其所支付的价格形成了明显的不均衡现象。 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结合当下市场的实际情况、同类旅游产品的定价水平、游客群体的反馈意见以及旅行社所提供的各类相关佐证材料等多重因素进行深入评估分析。 倘若旅行社难以合理解释低价策略的缘由,同时还发现有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则很可能被判定为"低价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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