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促销商品不开发票,这合法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法》)第二十二条明示,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及市场商业惯例,均需交代给消费者相应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同时当消费者主动要求索取这类票证时,经营者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灵活及时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因此,我们可以明确认知到,经营者为消费者开具发票不仅是其义务和责任,更是他们必须遵循的法律规程。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是依正常价格进行交易亦或是折扣优惠活动中的特惠商品,只要发生消费行为,出售方即负有为消费者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这种义务不仅不能以任何借口推托拒绝,否则将受到消费者向政府税务部门实名检举反响和追究的压力。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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