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门店门口进行消费提醒犯什么法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店门口实施的消费提醒可能构成非法行为,这种做法被视为一种含有诱惑性元素的推销行为,显然违背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甚至有潜在的商业欺诈风险。
当这些情况发生时,消费者有权力要求立即全额退款,若因此产生实际经济损害,他们还有权要求经营者对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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