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物吃出异物怎么赔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食品中发现有异物的情况下,消费者完全有权利提出赔偿要求。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明确规定,若您在食用过程中由于所购产品未符合严格的食品安全性标准而蒙受了精神与身体上的损害,不论是商业经营者抑或是其生产者均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此外,这些责任人不仅要承担价款的赔偿责任,更应对受害人作出十倍于所损金额或者三倍于所失利益的额外赔偿以示惩罚。 当然,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最终得到的补偿款项尚无法达到1000元人民币之数,则应当按照1000元这一标准提供赔偿。 然而请务必注意,若该食品的标签或说明书虽存在瑕疵但并不涉及到食品安全性以及可能对消费者造成误解方面的问题,那么此种情况便不在上述赔偿条例的涵盖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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