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行为算侵权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权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并且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常见类型: 1.侵害人身权益: 人身权益涵盖诸多方面,像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以及隐私权等都在其列。 例如肖像权,每个人的肖像都受到法律保护。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未经他人明确同意,就擅自将其肖像用于商业宣传活动,比如把某人的照片印在广告海报上以推销产品,这就很可能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会给肖像权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2.侵害财产权益: 财产权益主要包括物权和知识产权等。 以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为例,作者对自己创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若有人未经作者授权,就对其作品进行复制、传播,比如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将他人创作的小说大量印刷售卖,这就侵犯了著作权。 而非法侵占他人财物,比如强行霸占他人的房屋,就侵犯了物权。 3.商业侵权: 商业领域的侵权行为较为常见,其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占比较大。 例如,某些商家为了获取利益,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让消费者产生混淆;或者恶意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通过散布不实信息来打压对手。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通常要看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是否造成了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等。 案情回顾: 小朱未经小丽明确同意,将小丽肖像印在广告海报上推销产品。小李未经作者小静授权,复制售卖其创作的小说。小胡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还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争议点在于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及应承担何种责任。 案情分析: 1、小朱擅自使用小丽肖像用于商业宣传,侵害了小丽的肖像权,给小丽带来困扰和损失,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2、小李未经授权复制售卖小静作品,侵犯了小静的著作权,损害了小静的财产权益,需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3、小胡假冒商标及诋毁信誉的行为属于商业侵权中的不正当竞争,对他人商业权益造成损害,应受到法律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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