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胫骨骨折多久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发生胫骨骨折后,一般要等到伤情处于稳定状态的时候(通常大概是在受伤后的3个月左右),才可以着手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在这个时间段内,必须要保证骨折的部位已经基本上完成了愈合,不存在那种极为明显的疼痛情况,也没有明显的肿胀现象,不会对日常的活动以及功能的恢复造成不良影响。 要是过早地去进行鉴定,极有可能由于骨折并没有完全愈合好,从而对鉴定结果的准确性产生负面影响。 具体到每一个人的鉴定时间,是需要依据个体自身的恢复状况来确定的。 另外,治疗的方式也会对恢复时间产生影响,不同的治疗手段,其恢复的速度和效果也会有所差别。 倘若在恢复的过程中出现了并发症,又或者恢复的情况不尽如人意,那么就很可能需要适当地延长鉴定的时间。 总而言之,只有当骨折的部位达到了稳定的状态,并且基本恢复了正常的功能,这时候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才是最为合适的。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胫骨骨折,伤后2个月就想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此时骨折部位未完全愈合,有轻微疼痛和肿胀,影响日常活动。单位认为应等3个月伤情稳定再鉴定,双方就鉴定时间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一般情况,胫骨骨折应在受伤后3个月左右,伤情稳定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小朱伤后2个月鉴定,骨折未愈合好,可能影响鉴定结果准确性。 2、具体鉴定时间需依据个体恢复状况,小朱骨折恢复情况不佳,存在疼痛肿胀影响活动,此时鉴定不合适,应等达到稳定状态、基本恢复正常功能再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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