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民事行为能力如何划分年龄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了法律制度的严谨性及规范性,我们将刑事责任年龄区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年满十六周岁; 第二层次是年满十四周岁但未到十六周岁; 最后一个层次是已满十二周岁但未足十四周岁。 同样地,民事行为能力亦按照相同的方式进行了划分: 对于小于八岁的公民,我们视为他们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对于八岁至十八岁之间的公民,我们视其为有限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而对于已经成年或者超过十六岁且以自身劳动作为主要生存途径的人们来说,则被认定为具有全面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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