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损害赔偿收集相关证据有用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诉讼中,所需的关键证据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关于原告受到的损害与其被告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因果关系的证明文件,这其中涵盖了被告在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因为何种原因而采取了何种法律上被禁止的行动,最终对原告产生了怎样的结果等等详细信息; 其次,提供相关医院出具的能够证明伤势程度的诊断书、病历卡片、详细列出治疗过程所涉及到的各种花费(例如医疗费用、治疗费用、化验费用等)的医药单据,如果导致残疾的情况发生,还必须附带伤残鉴定书作为补充; 最后,如果原告曾经进行过转院治疗,那么就需要提供医院同意其转院或者确实需要转院的书面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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