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病历上写喝酒保险拒赔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通常情况下,酒精中毒引起的死亡病症并不在保险的保障范围之内,此种情况视为免赔范畴,即为不能理赔的事项。
此外,有些特定的险种对于长时间且过量饮酒引发的肾功能损伤导致的死亡也实行了责任免除。若被保险人由于饮酒而导致发生意外事件,遭受人身伤害或不幸离世,倘若醉酒行为与所遭遇的意外伤亡事故存在相关性,那么保险公司通常将不予赔偿,这是因为各大保险公司推出的意外险产品中均包含了醉酒免赔条款。 然而,若醉酒行为与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亡事故并无直接关联,则不构成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保险公司需依据合同约定履行赔偿义务,具体的赔偿标准请参照保险产品的详细条款。 其次,虽然带病投保有可能获得赔偿,但前提条件是投保人必须如实告知自身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病史。所谓的如实告知,即是在购买健康保险时,必须向保险公司全面披露受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和疾病历史,认真填写保单中的调查问卷以及保单申请表。待填写完成后,保险公司将会对您的健康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并给出相应的承保决定。一般而言,只要经过保险公司严格的核保程序,一旦出现保险事故,便可获得相应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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