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保金是必须要交的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企业而言,虽无需强制支付残保金,然而若其所雇佣残疾工人之比例未能满足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便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缴纳相应数额的专项资金以支援残疾人就业事业。反之,若企业能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合理安排残疾人员工,使其占比符合法定要求,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即可免去这笔法定款项的支付义务。
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发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 第三条 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切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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