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伤二级标准要全部满足才算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判定重伤的依据在于对受害者身体造成严重残缺、严重损害其容貌、导致听觉全失、视觉瘫痪、丧失其它重要器官生理机能或对生命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损伤程度,这些病症可分为重伤一级及重伤二级两个层次。
在肢体层面上判定为重伤的具体标准如下: 1.上下肢任意一只拇指的缺失超过手指关节范围; 2.除大拇指以外,任意一个手指失去超过最近侧的手指关节,或者双手除去拇指之外,任失去四个手指超过相邻近侧的手指关节; 3.丧失两个手指及其相连的掌骨部分; 4.丢失一足部的百分之五十或是足跟的百分之五十部分; 5.任何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部分损失; 6.至少失去一足部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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