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哪里可以办身份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办理个人身份证的事宜,应当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有关部门进行办理。
在此过程中,以下几个环节为您详细地介绍了具体操作程序: 首先,请携带你本人完整的居民户口簿,并前去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相关单位进行申请; 其次,经过工作人员的严谨核实与审查后,将为你采集人像信息(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会预先要求收集人像照片信息, 然后带到相应的户籍部门进行身份证的申请,因此请事先咨询当地的户籍部门以获取更加准确的信息); 紧接着,在正确无误的情况下,你需填写并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以便进行资料的核对以及与指纹信息的录入; 随后,根据实际情况缴纳适当的证件工本费; 此外,公安机关应该自你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算起,在60天之内下发居民身份证; 对于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周期可能会有所延长,但最长的延长时间不允许超过30个工作日。 最后,我们要强调的是,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涵盖了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手持正面照、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及颁发单位等多个方面。 其中,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一位公民专有且终身不变的身份标识编码,由政府机构依据国家标准编制而成,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 同时,为了确保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真实性,申请领取、更换或者补办居民身份证时需要核验指纹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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