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对禁止近亲结婚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确保健康与道德规范得到遵守,具有直接亲属关系,或在三代及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关系者,均被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缔结婚姻关系。
具体而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以及外孙子女等主要亲属关系。 若存在这种亲属关系而缔结的婚姻则视为无效。 三代及三代以内禁止婚姻之旁系血亲主要涵盖了以下几种情况: 1.身为兄弟姐妹的双方成员; 2.伯父、叔叔与侄女的关系; 3.姑母与侄子的关系; 4.舅舅与外甥女的关系; 5.阿姨与甥女的关系; 6.如同系堂兄弟姐妹一般的家族群体; 7.如同系表兄弟姐妹一般的家族群体。 除此之外,自直系亲属如父母至子女、祖父母至孙子女、外祖父母至外孙子女等关系者,亦属于同样禁婚范畴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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