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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居三年没领证女方可以要赔偿吗
分类 婚姻家庭-同居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要是两个人同居了三年却还没去领证,那女方一般是没办法直接要求获得赔偿的。
从法律层面来说,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是不一样的,不存在那种法定的需要进行赔偿的情形。
不过,如果在同居期间,其中一方出现了过错行为,像是重婚,也就是同时和两个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即与除伴侣之外的人保持亲密关系;又或者存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这些会导致离婚的情况,那无过错的一方是有权利去请求损害赔偿的。
但是,仅仅只是同居了三年却没有领证这件事,本身并不能成为可以要求赔偿的理由。
要是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拥有的财产,那是可以通过协商来进行分割的;要是有共同的债务,也应该一起去承担。
总之,仅仅从同居三年但未领证这一种情况去看,女方通常是不可以主张赔偿的,不过具体的情况还得结合实际的各种因素来进行综合的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同居三年未领证。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小朱是女方,她要求小李给予赔偿。小朱认为同居三年应得到赔偿,但小李觉得无领证不是法定赔偿情形,双方产生争议。他们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且存在共同债务。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仅同居三年未领证不是法定赔偿理由。
2、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时,无过错方才可请求赔偿,此案件中未提及此类过错,所以小朱要求赔偿较难成立。
3、对于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分割,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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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0: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