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小三结婚离婚怎么判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明确规定,若出现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方可经由重婚之举而与他方同居生活,那么在这段关系中处于无过错一方地位的当事者享有提出物质损害补偿或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要求的权利。
在此种特殊情况之下,若原告能有效地证实被告与第三者缔结合法婚姻的事实,法庭有可能会作出裁定授权被告向原告支付适当金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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