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有儿子到时候应该怎么养老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I.自力更生以颐养天年唯一的儿子建立了自己的家庭之后,便需要为独立居住做准备,在当前房地产价格普遍较高的背景之下,倘若子女仅凭自我努力去购买房屋,那所余下的金钱已然所剩不多,再加上日常生活及育儿的开支,老人并不忍心再向子女索取赡养费用,因此也只好依靠自身力量来确保晚年生活的稳定与安宁。
现在社会中,许多老年人在退休后仍然选择继续工作,他们并非故意要违背孝道原则,而是由于客观环境所限,无法长期与年迈父母同住者,虽然他们的用心良苦,但是身体状况也会限制其能够继续工作的年限,如此一来,他们的晚年生活则会更为窘迫,缺乏必要的经济保障。 II.聘请护理人员照应生活尽管许多子女在成长过程中表现得非常孝顺,然而受制于现实情况,他们可能无法长期与年迈父母同住,时刻关注他们的需求,同时也无力承担更加昂贵的赡养费用。 如今,面对子女们的生活压力巨大、上下两代都需要抚养等诸多问题,子女们负担过重,几乎难以有余暇来细致地照顾父母。 因此,不少子女会选择花费一部分资金来雇佣专业的护理人员,负责照看父母的日常生活起居,这种方式对大部分老人来说都会被高度接纳,也在聘请护理人员时,我们必须严格把关,选择具有良好品格且尽职尽责的人士,避免聘用那些贪心不足、试图从中获益的人。 III.入住养老院,享受集体生活古语云: “久病床前无孝子”,此言不假。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的身体机能逐渐衰退,生病的可能性也不断增加,尤其在年岁较大之时,单个子女无法时刻守候在侧,难以做到关怀备至,实属正常。 此时,老人可以考虑选择入住养老院,那里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提供全方位服务,且在养老院中,老人可以结交到各种年龄层次的朋友,共同度过充实而有趣的生活,长辈们也因此而不再感到孤独。 对于唯一的儿子无法与其同住的情形,老人至少具备以上三种选择,每一种选择背后都充满了辛酸,毕竟所有的长辈其实都期望他们的孩子能够保持孝道,能够尽可能地长伴左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