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期间父母看孩子可以要补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期间父母看孩子能否索要补偿的问题,需根据不同情形具体分析:
一、一般探视情况 在正常行使探视权时,通常是不能要求补偿的。 所谓正常行使探视权,就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以及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所安排的内容,定期去看望孩子。 探视权是法律赋予父母的一项重要权利,其设立的目的在于保障父母和子女之间能够保持正常的情感交流。 比如,按照约定每周或每月固定的时间、地点看望孩子,这种常规的探视行为,是父母本就应有的权利,不涉及到补偿的相关问题。 二、特殊情况 在探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探视方为了实现自己的探视权,不得不付出额外的、不合理的费用,那么就有可能要求对方给予适当补偿。 比如,因为对方的阻挠,探视方多次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探视权,期间可能还需要聘请律师,由此产生的必要且合理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探视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要求对方补偿。 不过,最终是否能够得到支持,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来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按约定小朱定期探视孩子。但小李常以各种理由阻碍小朱探视,小朱为维护探视权多次诉讼,还聘请律师,产生了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小朱要求小李补偿这些费用,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正常探视情况下,如按约定的时间、地点探视孩子,这是父母的法定权利,不涉及补偿问题。小朱最初按约定探视,此阶段不存在补偿诉求的合理性。 2、当小李不合理阻碍小朱探视,小朱为实现探视权付出额外、不合理费用时,小朱可要求小李补偿必要且合理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但需结合实际并提供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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