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抚养问题可以申请再审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能否申请再审,需根据不同情形具体分析:
一、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约定的情况 如果是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的约定,通常是不能直接申请再审的。 离婚协议本质上是双方签订的民事合同,体现了双方在离婚时对于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协商一致。 当涉及到变更抚养关系等情况时,一般需要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 例如,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抚养费的调整等问题进行友好协商,达成新的协议。 若协商不成,则需要另行起诉。 只有在符合法定变更情形时,法院才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变更的判决。 比如,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者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子女行为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 二、法院生效判决中子女抚养内容的情况 如果是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中关于子女抚养的内容,原则上是不能申请再审的。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再审。 比如,存在新的证据,足以证明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进而可能影响到子女抚养的正确判定。 或者原判决在审理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等法定再审事由。 不过,在实际中,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更多时候是通过另行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等方式来解决,以更好地保障子女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孩子由小朱抚养。后小李认为小朱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孩子,要求变更抚养权,小朱不同意。小李想申请再审,争议点在于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约定能否申请再审。另外,小胡与小丽离婚案经法院判决孩子归小胡抚养,小丽发现新证据想申请再审。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李的情况,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约定通常不能直接申请再审,离婚协议是民事合同。若要变更抚养关系,需先协商,协商不成另行起诉,符合法定变更情形法院才会判决变更。 2、对于小胡和小丽的情况,法院生效判决中子女抚养内容原则上不能申请再审,但有新证据足以证明原判决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等特殊情况时可依法申请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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