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18岁可以不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18岁精神病患者的抚养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父母为法定监护人的情况 若18岁的精神病患者属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是不能对其遗弃不管的。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监护的法定义务。 在实际生活中,这意味着父母需要全方位地照顾患者的生活。 同时,父母要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监护权转移的情况 如果经过法定程序,监护权已依法转移给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如其他近亲属或者经民政部门指定的监护组织等。 那么在监护权转移后,原父母的直接抚养监护责任会相应减轻。 不过,父母仍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协助义务。 总之,对于18岁精神病患者的抚养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依据具体的监护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明确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年满18岁却患有精神病,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起初作为法定监护人,但后来经法定程序,监护权转移给了有监护能力的小胡。争议点在于监护权转移后,小朱父母是否还需承担抚养责任。 案情分析: 1、在父母为法定监护人时,小朱父母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监护法定义务,需全方位照顾小朱生活,确保其饮食、居住等基本需求,关注健康并保障其合法权益。 2、监护权转移给小胡后,小朱父母直接抚养监护责任相应减轻,但仍可能需承担协助义务,如经济支持、配合了解病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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