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合适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确定可是个得综合好多方面去考量的事儿。
是按照未直接抚养孩子那一方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给抚养费。 要是得负担两个及以上孩子的抚养费,这个比例还能适当往上提一提,但一般最多也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要是没有固定收入,那就可以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照前面说的那个比例来确定抚养费。 而且,还得把当地实际的生活水平给考虑进去,同时也要满足孩子的实际需求。 比如说对方要是有特殊情况,像是得了重大疾病之类的,那抚养费就可以适当地增加一些。 抚养费得定期给,如果有条件的话,也可以一次性给完。 要是对方死活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那可就得通过向法院起诉,然后申请强制执行啦。 总之,一定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合理地确定抚养费的数额,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由小朱抚养。小李收入不稳定,小朱主张按当地同行业平均收入的30%确定抚养费,小李则认为应按自己实际收入低比例支付,且拒绝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抚养费的计算标准,小李虽无固定收入,但应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20%-30%比例确定,考虑孩子实际需求和当地生活水平。 2、关于支付方式,若小李有条件,小朱要求一次性支付是合理的;若小李确实无此条件,则可定期支付。若小李拒不履行支付义务,小朱可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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