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怎么补偿给对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的补偿情况大致如下。
在婚姻生活中,当一方承担了较多抚育子女的责任,比如每天精心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陪伴孩子学习成长,或者悉心照料老人,为老人的生活起居提供周到服务,又或是主动协助另一方工作,积极帮忙处理工作相关事务等,到了离婚的时候,就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这其中具体的补偿数额,双方可以进行友好协商,要是协商不成,那就得由法院依据具体的情况来作出判决。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像重婚,明明已经有了婚姻关系,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与他人同居,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的同居关系;实施家庭暴力,对另一方身体造成伤害;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对家庭成员在精神或身体上进行折磨、抛弃等。 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方面的损失,比如因受伤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等,也包括精神方面的损失,比如因遭受家庭暴力而产生的精神创伤等。 而赔偿的数额需要综合考虑过错的程度、给对方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各种因素来确定。 总之,离婚补偿的事宜必须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确定和妥善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多年后决定离婚。小朱长期精心照料孩子和老人,还协助小李工作,但小李对小朱的付出未予认可。此外,小李还被发现与他人同居。双方就补偿和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小朱承担了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及协助工作的责任,离婚时有权向小李请求补偿。补偿数额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判决。 2、小李存在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行为,小朱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需综合过错程度、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因素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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