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对方能不能不让对方看孩子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一方确实不能阻止另一方看孩子,这是基于多方面因素所确定的,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一、法律规定探视权 我国法律明确赋予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视权作为一项法定权利,意义重大。 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父母双方的关爱,即使夫妻关系解除,不直接抚养方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情感联系依然存在。 通过探视权,能让不直接抚养方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状况,参与孩子成长的重要时刻,给予孩子完整的亲情关怀,有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二、探视权的行使方式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和时间,首先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 若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就需要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的意愿、双方的生活状况等多种因素,以确保探视方式和时间既符合孩子的利益,又能保障不直接抚养方的探视权利。 三、违反探视权的后果 若一方无故阻止另一方行使探视权,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来保障探视权的实现。 例如,对阻碍方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探视权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李作为不直接抚养方要求探视孩子,但小朱多次无故阻止,双方就探视时间、方式协商无果,小李遂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小朱仍不配合,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小李享有探视权,小朱有协助义务。探视权能让小李了解孩子状况,给予孩子亲情关怀,利于孩子成长,小朱不应阻止。 2、双方应先协商探视方式和时间,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保判决合理,小朱应遵守判决结果。 3、小朱无故阻止小李探视,小李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小朱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小李探视权的实现。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