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带孩子再婚又离婚生的孩子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孩子两周岁之前,基本上是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作为主要原则的。
而当孩子已满两周岁时,倘若父母双方对于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就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实际情况,依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就必须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要是女方带着孩子再次结婚之后又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依然需要综合考虑诸多方面的因素。 如果女方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那么孩子依然有可能被判决判给女方;反之,男方也存在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 总之,具体的情况必须依据实际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准确的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孩子未满两周岁时归小朱(女方)抚养。后小朱带着孩子再婚又离婚,此时双方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男方小李主张自己抚养孩子,小朱则认为孩子应继续随自己生活。 案情分析: 1、孩子起初未满两周岁由母亲小朱抚养符合法律规定。之后小朱再婚又离婚的情况下,抚养权归属需综合考虑。 2、要考量双方经济状况,若小李经济条件更优能提供稳定物质生活,对其争取抚养权有利;若小朱能证明自己抚养能力强、更懂照顾孩子且孩子习惯其照顾,孩子判归小朱可能性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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