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都不愿意要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双方都不希望要孩子时,法院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会把孩子的年龄、性别以及健康状况等诸多因素纳入考量范围,始终以最有益于孩子成长为根本原则。
通常来讲,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会判决由母亲来抚养。 而当孩子年龄超过两周岁,法院则会全面地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 在此过程中,双方是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由哪一方抚养孩子,同时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倘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就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求来确定的,同时也要考虑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来给付。 倘若双方都没有抚养能力,那么法院会指定其他具备抚养条件的人来抚养孩子。 总之,法院始终会将孩子的利益放在首位,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因素,从而作出关于抚养权的公正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都不想要孩子,孩子3岁,两人就抚养权问题产生争议。小朱收入较高但工作繁忙,居住环境稍差;小李收入一般但工作稳定,居住环境较好。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需判定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数额。 案情分析: 1、孩子已超过两周岁,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小朱收入高但工作忙,可能陪伴孩子时间少;小李工作稳定但收入一般。法院会权衡后判定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获得抚养权。 2、抚养费数额会依据孩子实际需求、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若获得抚养权一方认为对方支付的抚养费不符合标准,可通过法律途径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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