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对孩子不闻不问算遗弃罪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弃罪,指的是面对那些年老的、年幼的、身患疾病的或者其他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时,倘若自身负有抚养的义务,却偏偏选择拒绝抚养,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离婚之后,对孩子不管不顾,这并不一定就构成遗弃罪。 倘若只是偶尔一时疏忽而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通常情况下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不过可能会遭受道德方面的谴责,同时也会受到民事法律的制裁,然而,如果是长期都不履行抚养的义务,导致孩子的生命以及健康遭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情节极为恶劣,那么就很有可能构成遗弃罪。 要判断是否构成遗弃罪,必须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考虑。 其一,要考量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看其是否是故意不履行抚养义务;其二,要关注行为的持续时间,是短暂的疏忽还是长期的不作为;其三,要着重分析对孩子造成的危害后果,是否已经对孩子的生命健康产生了严重影响。 总之,在离婚之后,为人父母理应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千万不要因为一些不当的行为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问题,要时刻铭记对孩子的责任与担当。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长期对孩子小静不管不顾,未支付抚养费,小静生活陷入困境,健康也受到影响。争议点在于小朱此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 案情分析: 1、从主观故意看,小朱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可推断其存在故意不履行的主观心态。 2、行为持续时间上,小朱并非偶尔疏忽,而是长期不作为,符合遗弃罪中长时间拒绝抚养的特征。 3、危害后果方面,小静生活陷入困境且健康受影响,表明小朱的行为已对孩子生命健康产生严重威胁,综合看小朱行为可能构成遗弃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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