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可以再争取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再次去争取的。
其一,如果对方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其行为对孩子的成长极为不利,像是存在虐待孩子或者遗弃孩子这样的恶劣行为,那么我们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抚养权进行变更。 其二,当孩子年满八周岁的时候,孩子自己愿意跟随我们生活,并且我们也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其三,自身的情况出现了重大的变化,比如因为工作的变动,使得我们的抚养条件变得更加优越了,那我们也可以尝试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然而,要想成功变更抚养权,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比如说,要拿出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具体事实,像对方经常对孩子发脾气、不关心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等;还要有孩子明确的意愿表达,孩子亲口说愿意跟着我们生活。 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各方的情况,始终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来作出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小李。后小朱发现小李经常对孩子发脾气、不关心孩子学习生活,且小朱工作变动后抚养条件变得更优越,孩子年满八周岁后也表示愿随小朱生活,小朱遂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案情分析: 1、小李对孩子的不当行为,如经常发脾气、不关心孩子学习生活等,属于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小朱以此为由申请变更抚养权有一定合理性。 2、孩子年满八周岁后明确表示愿随小朱生活,且小朱抚养条件更优越,从孩子利益出发,法院可能会考虑支持小朱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3、小朱需提供充分证据,如小李不当行为的具体事例、孩子意愿表达等,以证明变更抚养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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