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可以变更一个孩子抚养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在特定条件下,一方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
情况,倘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那一方患上了严重的疾病,或者因伤残而丧失了继续抚养子女的能力,那么就满足了变更抚养权的情形之一。 情况,要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这一方,存在不尽抚养义务的行为,或者有虐待子女的举动,亦或是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状态对子女的身心健康确实产生了不利的影响,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当他们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并且另一方又具备抚养能力时,这同样是变更抚养权的一个重要依据,此为情况。 此外,还有其他正当的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这便是情况。 变更抚养权必须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为根本原则,并且要依照法定的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具体情况,全面进行判断,然后作出是否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这一系列的规定和程序,都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子女的权益,让他们在成长过程中能够得到最适宜的抚养环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小李。后来小朱想要变更抚养权。小朱称小李遭遇车祸伤残,丧失了部分抚养能力(情况),但小李表示自己虽伤残但仍能抚养孩子。同时孩子已满八周岁,表示愿意跟随小朱生活,小朱也有抚养能力(情况),双方产生争议,小朱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小李伤残可能符合变更抚养权中丧失抚养能力这一情况,但他称仍可抚养,法院需判断其实际抚养能力。 2、孩子已满八周岁且愿随小朱生活,这是变更抚养权的重要依据,法院要权衡这一意愿与其他因素的关系,最终根据是否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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