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没有工作抚养费一般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条文,离婚之后,未直接对子女进行抚养的那一方,有责任支付抚养费。
确定抚养费数额的时候,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其一,要依据子女实际的生活需求,这是很关键的一点,毕竟孩子的成长需要各种物资保障。 其二,父母双方各自的负担能力也得纳入考量范围,不能让其中一方承担过度的经济压力。 再者,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不能忽视,不同地区的消费差异较大。 一般情况下,是按照未抚养子女一方每个月的总收入的20%到30%来给予抚养费。 要是没有固定收入,那就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前面所说的比例来确定。 就拿女方来说,如果她没有工作,那就要根据她的实际情况来综合考量。 比如她之前的月收入是4000元,通常就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到1200元的标准来支付抚养费。 但如果当地的生活水平比较低,那也有可能按照每月800元左右的额度来支付。 不过,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到底是多少,需要父母双方进行协商。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朱抚养。小李没有固定工作,之前月收入约4000元。小朱认为小李应按每月1200元支付抚养费,小李觉得当地生活水平低,800元较为合理,双方僵持不下。小朱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定抚养费数额。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抚养费数额需综合多因素确定,包括子女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 2、小李无固定工作,应参照之前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双方协商不成时,法院应综合各项因素做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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