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男方不给探视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探视权与抚养费确为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二者不可相互抵消。
2.探视权,即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此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容被剥夺。 例如,即便父母已离婚,孩子仍有权定期见到父亲或母亲,这是他们与子女之间的情感纽带,关乎孩子的身心健康。 3.抚养费则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给直接抚养方的用于抚养子女的费用,这是法定的义务,必须履行。 若男方拒绝给予探视权,女方可借助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及孩子的权益,比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 4.然而,不能因为男方不给探视权,女方就以此为借口拒绝支付抚养费。 若女方这样做,男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为抚养费的支付是基于对孩子抚养责任的承担,与探视权并无直接关联。 所以,男方不能以不给探视权为由而不支付抚养费。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小朱拒绝给小丽探视孩子的权利,小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同时,小丽以小朱不给探视权为由,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小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案情分析: 1、探视权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小朱不能拒绝。 2、抚养费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给直接抚养方的用于抚养子女的费用,这是法定义务,小丽不能以此为由拒付。男方不能以不给探视权为由不支付抚养费,二者不可相互抵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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