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商离婚孩子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协商离婚时,孩子的处理主要遵循以下这些原则。
首先,父母得努力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这时候,通常是以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作为重要考量标准,像父母的经济状况怎么样,居住的环境适不适合孩子,还有周边的教育资源丰富不丰富之类的。 要是双方的条件差不多,那就可以优先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让孩子自己来表达想跟谁一起生活。 其次,一定要确定好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具体数额。 抚养费得能够涵盖孩子生活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比如日常生活的开销、教育方面的支出以及医疗保健的费用等。 一般,是根据父母各自的收入情况等因素来合理确定的,既可以是定期支付,比如每个月给一定的金额,也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一笔总的费用。 再者,关于孩子的探视权,那也得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地规定好,这样就能确保另一方可以定期地去探视孩子,让孩子能够和父母双方都保持良好的情感联系。 要是双方实在没办法就孩子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那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公正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商离婚,在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及探视权等问题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经济状况好应得抚养权,小李则称自家居住环境更适合孩子。在抚养费支付方式和数额以及探视权的具体安排上,双方也各执一词,协商陷入僵局。 案情分析: 1、关于抚养权归属,应依据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判断,若双方条件相近,需优先考虑孩子意愿。小朱和小李应综合经济、居住环境等因素协商,而非仅强调自身优势。 2、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应根据双方收入等合理确定,要能满足孩子生活、教育、医疗等需求。 3、探视权需明确规定,以保障非直接抚养方与孩子的情感联系。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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