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车主能强制销户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车主不可以强制销户。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汽车销户的办理流程如下: 1、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办理机动车注销手续; 2、提交销户的资料,如《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等证明; 3、车辆管理所应当于受理后,审核通过的当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登记事项,收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四)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车辆管理所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五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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