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离婚对方不给孩子生活费怎么维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未离婚但对方拒绝给予孩子生活费用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权益。
《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着抚养、教育和保护的责任。 首先,你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诚恳地要求其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按时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用。 如果协商无果,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一定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孩子的日常开销凭证,像购买学习用品、衣物等的发票等,这些能清晰地证明对方未履行抚养义务给孩子生活造成的实际影响。 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孩子的实际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来判决对方应支付的合理抚养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 并且,在诉讼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时开始计算。 通过这些合法的途径,我们能够有效地保障孩子的生活权益,让孩子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尚未离婚,但小李拒绝给孩子生活费用。小朱先与小李友好协商,要求其履行抚养义务支付孩子生活费,小李未答应。小朱准备向法院起诉,开始收集孩子日常开销凭证,如学习用品、衣物发票等,准备通过诉讼维护孩子权益。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等责任,小李拒绝支付生活费违反规定。 2、小朱在协商无果后的起诉准备是正确的,证据可证明孩子生活受影响,法院会综合多因素判决抚养费金额和支付方式,且小朱需注意三年诉讼时效问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