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胎儿是否有继承权限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胎儿在特定情况下是拥有继承权限的,以下是详细介绍:
一、法律依据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对胎儿的继承权益作出了规定。 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与胎儿利益保护相关的事宜时,胎儿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这意味着在这些特定情境下,胎儿在法律上被赋予了相应的权利。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胎儿娩出时为死体,那么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至终都不存在。 例如,在遗产分配过程中,若有胎儿存在,就需按照相关规定考虑其权益。 二、继承份额的保留与分配 在进行遗产分割时,必须为胎儿保留相应的继承份额。 当胎儿出生时是活体,那么这份保留的遗产份额就理所当然地由其享有,其可以正常支配这份财产。 倘若胎儿出生后不久便不幸死亡,此时该保留份额则会作为其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 比如,胎儿出生后存活了一段时间后离世,其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可继承这部分财产。 三、胎儿为死体时的处理 若胎儿娩出时即为死体,这种情况下,之前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例如,被继承人还有其他子女,那么这部分份额就会在其他法定继承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妻子小丽怀有身孕。在遗产分割时,对于是否要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产生争议,部分亲属认为胎儿未出生不应保留,小丽则坚持应按法律为胎儿保留。后胎儿娩出,不幸为死体,此前保留份额的分配又起纷争。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在遗产继承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所以在分割小朱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相应份额。 2、由于胎儿娩出时为死体,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之前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应按法定继承办理,由小朱的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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