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子女是否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子女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问题,是很多人关心的话题,下面为您详细阐述:
一、法律依据明确 我国《民法典》有着清晰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比如说,一对夫妻离婚后,不管孩子是由父亲直接抚养还是母亲直接抚养,孩子始终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这是基于血缘关系的客观存在,这种血缘纽带不会因为父母婚姻状况的改变而断裂。 而在法定继承顺序中,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存在天然的血缘联系,这就为继子女继承生父母遗产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继承权利平等 在法定继承的情形下,继子女和其他亲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比如在一个家庭中,生父母有多个子女,其中有继子女也有亲生子女,当生父母去世且没有留下特别遗嘱时,继子女能够依法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和其他亲生子女在继承份额等方面是同等的。 三、特殊情况需遵循遗嘱 如果生父母通过遗嘱等方式对遗产作出了特别安排,明确排除了继子女的继承份额,那么继子女就要按照遗嘱内容执行。 不过要注意,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 例如,遗嘱需要有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形式上要符合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相应的规范要求,否则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此时还是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母离婚后,小朱随母亲生活。后来母亲再婚,小朱成为继子女。母亲去世时未留遗嘱,小朱与同母异父的亲生子女小李就母亲遗产继承产生争议,小李认为小朱是继子女不应继承。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小朱与生母的血缘关系客观存在,小朱作为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生母遗产的法律基础。 2、在法定继承情形下,继子女和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继承权利,所以小朱和小李在继承份额等方面应是同等的。 3、若生母留有符合法律规定形式和实质要件的遗嘱,明确排除小朱继承份额,小朱需按遗嘱执行;若遗嘱无效,则仍按法定继承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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