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法定继承遗产怎么分配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时,需遵循以下规则:
一、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 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配偶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一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 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通常应平均分配遗产。 这样能保证在一般情况下,各继承人的权益相对公平。 三、特殊情况可不均等分配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遗产分配可不均等。 例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像因残疾、疾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工作且生活艰难的,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比如长期照顾被继承人生活起居的,可以多分。 而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有配偶小丽、子女小胡和小静,还有兄弟姐妹小李。争议点在于遗产如何在这些亲属间分配,小李认为自己也应有份,小丽则主张按法定继承规则分配。 案情分析: 1、法定继承人范围方面,小丽、小胡和小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有权继承遗产,小李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此时不能参与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应均等,小丽、小胡和小静通常应平均分配遗产。 3、若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小胡长期照顾小朱生活起居,可适当多分;若小静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则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