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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去世债务谁来承担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去世后债务的承担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有遗产且继承人继承遗产
当被继承人去世后留有遗产,且继承人选择继承该遗产时,继承人需要承担一定的债务偿还责任。
具体而言,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进行清偿。
例如,若被继承人遗留债务10万元,但其遗产经评估后价值仅为8万元。
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继承遗产后,只需以这8万元为限来偿还债务。
也就是说,超出遗产价值的那2万元债务,继承人无需承担偿还责任,这是为了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因被继承人的债务而承受过度的经济压力。
二、有遗产但继承人放弃继承
若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对遗产的继承,那么对于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因为继承人既然放弃了继承遗产的权利,也就相应地不再承担与遗产相关的债务义务。
三、没有遗产
若被继承人去世后没有留下任何遗产,那么其债务自然消灭,不存在偿还问题。
因为债务的偿还通常是以遗产为基础的,没有遗产也就没有了偿还的物质基础。
四、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世的配偶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有义务偿还全部债务。
因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
总之,要依据具体情况准确判断债务的承担主体和承担范围。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10万元债务,遗产评估价值8万元。其继承人小李选择继承遗产,却不愿按规定以8万元为限偿债;小胡放弃继承遗产却被要求偿债;小静去世无遗产但债务方仍追债;小丽的配偶去世,存在夫妻共同债务,小丽不愿担责。

案情分析:

1、小李继承遗产,应在8万元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债,超出部分无需偿还,其拒绝偿债行为不合理。
2、小胡放弃继承,依法无需承担偿债责任,要求其偿债缺乏法律依据。
3、小静无遗产,其债务自然消灭,债务方追债行为无法律支撑。
4、小丽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拒绝担责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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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