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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房产可以有哪些人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继承房产的人员类别有着明确且细致的规定,主要涵盖以下几类:
一、法定继承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其中,子女的范畴较为广泛,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存在法律认可的收养关系,他们在继承方面与亲生子女地位相同。
此外,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可参与继承。
而父母方面,生父母是基于血缘关系的,养父母基于合法收养关系,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样具备继承资格。
-第二顺序: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嘱继承人
被继承人拥有自主订立遗嘱的权利,能够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来继承房产。
这种方式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身财产处分的意愿。
三、受遗赠人
被继承人还可通过遗嘱,将房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例如,将房产捐赠给公益组织,或者赠与对自己有特殊情谊但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的朋友等,这些接受赠与的主体便可依法获得房产。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其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小朱生前立遗嘱指定房产由朋友小丽继承,引发争议,法定继承人认为遗嘱无效,小丽则认为应按遗嘱执行。

案情分析:

1、从法定继承人角度看,小李、小胡和继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无遗嘱时本应享有继承权。但小朱订立了遗嘱,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2、从遗嘱继承人及受遗赠人角度看,小丽作为受遗赠人,只要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小朱有权将房产赠与小丽,小丽有权依法获得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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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2:4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