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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配偶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样的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我国法律对于配偶死亡后的遗产继承顺序有着明确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里的“子女”涵盖范围较广,不仅包括在婚姻关系内生育的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他们同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亲子关系,也在继承范围内。
此外,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即与继父母形成了实际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父母”同样包含多种情况,生父母自然是亲生的父亲和母亲;养父母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成为孩子父母的;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也就是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其中,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姐妹,也就是同胞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姐妹,他们在血缘关系上虽有差异,但同样具有继承资格;养姐妹通过收养关系形成亲属关系;有扶养关系的继姐妹,基于实际的抚养关系享有继承权。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外,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有非婚生子女小李、养子女小胡,继子女小静(与小朱有扶养关系),还有同胞姐妹小丽等。争议点在于遗产该由谁先继承,是第一顺序的非婚生、养、继子女,还是第二顺序的姐妹。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小李作为非婚生子女、小胡作为养子女、小静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他们有权优先继承小朱的遗产。
2、小丽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不参与此次遗产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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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3 7: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