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官司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产继承官司中的遗产分割,通常会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方式来进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1.确定遗产范围: 在遗产继承官司中,首要任务是明确哪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这需要仔细甄别,例如要剔除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部分。 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并非全部都能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像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共同的存款等,都需要先划分出配偶的份额,剩余部分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2.法定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有明确的顺序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残疾且无收入来源的子女等,可适当多分,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3.遗嘱继承优先: 若被继承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分割将按照遗嘱的内容执行。 遗嘱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意愿,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应予以尊重。 4.协商与调解: 诉讼过程中,法院可能会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 如果双方能就遗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可按照协议进行分割,这样既能节省时间和精力,也有利于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 5.法院判决: 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公正的分割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及部分存款。其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就遗产分割产生争议。小朱生前未留遗嘱,小丽称自己生活困难且无劳动能力要求多分,小李则认为应平均分割,争议诉至法院,法院先组织协商调解,未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确定遗产范围时,需先剔除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小李的部分,剩余才是小朱的遗产。 2、法定继承顺序上,小李、小胡、小丽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割,但小丽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可适当多分。 3、因无遗嘱,不适用遗嘱继承优先原则。 4、协商调解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情况作出公正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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