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遗嘱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儿女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老人若想通过遗嘱把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儿女,可参照以下方式来办理:
1.自书遗嘱: 这是一种较为常见的遗嘱形式。 老人需要亲自书写遗嘱内容。 首先,要详细注明房产的具体信息,比如房产的具体位置,是位于哪个城市、哪条街道、门牌号是多少,房屋的面积大小、户型结构等。 还要明确写出由哪个儿女来继承该房产。 写完这些关键内容后,老人需在遗嘱结尾处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清楚地注明年、月、日,以此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2.代书遗嘱: 当老人因某些原因无法自行书写遗嘱时,可选择代书遗嘱。 这种方式需要有两个以上与遗嘱内容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同样要详细注明房产相关信息以及指定的继承人等事项。 代书完成后,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3.公证遗嘱: 老人还可以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 公证处会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无误后予以公证。 由于经过了专业机构的审核,公证遗嘱的效力相对较高。 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这样才能保证其有效性。 在订立遗嘱过程中,建议老人咨询专业律师,从而避免出现遗嘱无效等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 小朱老人想把房产留给小胡这个儿女,便分别采用自书、代书、公证三种方式立遗嘱。自书时日期书写模糊;代书时,其中一个见证人小丽与小胡有利害关系;公证时相关房产信息记录有误。小朱去世后,儿女们对遗嘱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自书遗嘱日期书写模糊,无法明确确定遗嘱形成时间,影响遗嘱的可追溯性,可能导致该自书遗嘱效力存疑。 2、代书遗嘱中见证人小丽与小胡有利害关系,不符合“两个以上与遗嘱内容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规定,此代书遗嘱可能无效。 3、公证遗嘱中房产信息记录有误,可能影响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其效力也需进一步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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