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瞒着另外一个子女立遗嘱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关于此问题更为详细的分析及建议:
一、遗嘱效力判断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判断遗嘱的效力主要从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两方面着手。 首先,实质要件方面,关键在于遗嘱必须是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这意味着老人在订立遗嘱时,思维清晰,没有受到外界的不当干扰,完全是出于自身内心真实想法来分配财产等事务。 同时,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遗产份额。 从形式要件看,不同类型的遗嘱有不同要求。 例如自书遗嘱,老人需亲自书写遗嘱内容,书写完毕后要亲自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即便老人瞒着其中一个子女订立遗嘱,只要满足这些条件,遗嘱通常就是有效的。 二、应对措施 若某子女对遗嘱效力存疑,可先仔细查看遗嘱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形式合法,从尊重老人意愿的角度出发,一般应认可遗嘱的效力。 若该子女认为遗嘱存在受胁迫、欺诈等影响老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比如有证据显示有人在老人订立遗嘱时进行了威胁、欺骗等行为,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遗嘱无效。 不过,在此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应的、具有说服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否则诉求可能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去世后留下一份自书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了小朱,小胡对此存疑,认为父亲订立遗嘱时可能受到小朱胁迫,非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实质要件看,若小朱父亲订立遗嘱时思维清晰,未受胁迫,且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如未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继承人的必要遗产份额,遗嘱应有效。 2、从形式要件看,若该遗嘱是父亲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具体年、月、日,形式合法。小胡若主张遗嘱无效,需提供如小朱胁迫父亲订立遗嘱等有说服力的证据,否则诉求难获法院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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